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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安徽省秸稈綜合利用2022年工作要點》(皖農秸組辦函【2022】1號),縣農水局、財政局、生態(tài)環(huán)境分局《關于印發(fā)<祁門縣廢棄菌棒處理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祁農水【2019】262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縣財政局會同縣農業(yè)農村水利局,經修改重新制定了《祁門縣農作物秸稈(廢棄菌棒)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管理細則》,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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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門縣農作物秸稈(廢棄菌棒)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管理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秸稈產業(yè)化利用增值,有效促進生態(tài)環(huán)境改善、農民增收和農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發(fā)揮財政資金的精準扶持作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秸稈綜合利用本縣區(qū)域內各部門各單位、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市場主體。
第三條 資金籌措。省財政按照秸稈可收集量,權重30%;秸稈綜合利用率,權重30%;秸稈產業(yè)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的比例,權重45%;秸稈焚燒火點數(shù)權重為-5%進行獎補;縣財政按照比例配套獎補資金及必要的工作經費。
第四條 獎補范圍和標準
1.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點)項目獎補。新建收儲秸稈量(能力)達1000噸(含)以上的標準化收儲中心(點),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的30%進行獎補,單個項目不超過80萬元。獎補資金由省財政承擔80%,縣財政承擔20%。
2.秸稈產業(yè)化利用獎補。經縣和鄉(xiāng)鎮(zhèn)認定,年利用秸稈500噸(含)以上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yè)(申報條件及申報名錄見附件),根據其實際利用水稻、油菜(玉米,蔬菜等)秸稈量,分別給予60元/噸、36元/噸的獎補。獎補資金由省財政承擔60%,縣財政承擔40%。
3.秸稈博覽會簽約項目獎補。對安徽省秸稈綜合利用產業(yè)博覽會重點簽約項目竣工投產的,對項目投資總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10%獎補,單個項目最多不超過500萬元,獎補資金由省財政和縣財政各承擔50%。
4.秸稈博覽會參展獎補。由縣農業(yè)農村水利局組織,代表我縣參加安徽省秸稈產業(yè)博覽會的企業(yè),每家補助1萬元,獎補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5.秸稈“五化”利用項目點建設獎補。對新建符合條件的秸稈“五化”利用主體竣工投產的,按照項目投資總額的15%進行獎補,單個項目不超過30萬元,獎補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6.秸稈還、離田獎補。為逐步降低秸稈機械化還田量占利用總量的比重,避免因秸稈長期還田導致土壤負荷過重,省級不再安排資金支持秸稈機械化還田??h財政根據統(tǒng)計部門上一年度農作物種植面積,按照油菜20元/畝,水稻、玉米10元/畝的標準對秸稈還、離田等支出進行獎補,獎補資金縣財政承擔50%,鄉(xiāng)鎮(zhèn)承擔50%。鄉(xiāng)鎮(zhèn)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獎補標準。
7.秸稈收儲運獎補。為充分調動經紀人隊伍參與我縣油菜、水稻等主要農作物秸稈回收利用工作的積極性,對集中收儲運農作物秸稈達100噸(含)以上-300噸以下、300噸(含)以上-500噸以下、500噸(含)以上的,分別按照350元/噸、400元/噸、450元/噸的標準予以獎補。根據安凌鎮(zhèn)的特殊性和實際情況(產糧大鎮(zhèn)、路程最遠),經紀人隊伍在安凌鎮(zhèn)收儲運農作物秸稈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50噸以上),按照500元/噸標準予以獎補。為避免重復報賬,在收儲點或經紀人等處購買的秸稈不再享受財政獎補資金。禁止跨縣域外收集,獎補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8.茶樹枝、油茶殼的獎補。根據禁燒工作要求和鄉(xiāng)鎮(zhèn)實際需要,對自主收購茶樹枝、油茶殼等農產品廢棄物達50噸(含)以上的利用企業(yè),按照200元/噸的標準予以直補。禁止跨縣域外收集,獎補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9.廢棄菌棒的獎補。對符合條件的經紀人隊伍參與收儲運廢棄菌棒50萬棒以上的予以獎補。依據不同利用企業(yè)廠址位置到各鄉(xiāng)鎮(zhèn)的實際距離,分別按照0.15元/棒(20公里以內)、0.17元/棒(21-35公里)、0.19元/棒(36-50公里)、0.21元/棒(50公里以上)的標準對袋料木耳菌棒予以獎補;袋料香菇棒(下田種植前脫袋,不易收集),達到企業(yè)利用標準的進行回收處理,達不到處理標準的,可以采取就近向茶園、耕地等覆蓋做基料處理(嚴禁焚燒、傾倒入河流、沿路拋灑),分別按照可回收利用0.15元/棒、不能利用就近覆蓋處理0.1元/棒的標準予以獎補;對企業(yè)回收處理廢棄菌棒500噸以上的,按照50元/噸的標準予以獎補,不足500噸的適當獎補。禁止跨縣域外收集,獎補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10.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經費。根據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際,縣級獎補資金適當安排用于本地秸稈綜合利用相關工作保障性開支,主要用于宣傳、組織參加省秸稈綜合利用產業(yè)博覽會、必備器材購置等費用。
11.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秸稈綜合利用其它重點支持事項。
第五條 獎補程序。本縣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市場主體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請,經鄉(xiāng)鎮(zhèn)審核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報送縣農業(yè)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復核。同一主體同一項目不予重復獎補,鄉(xiāng)鎮(zhèn)、村實施的獎補資金報賬資料及時向縣財政局、農業(yè)農村水利局備案。
第六條 資金審核。建立秸稈綜合利用情況審核制度、獎補資金重點項目檔案及相關臺賬報送制度,鄉(xiāng)鎮(zhèn)對上報數(shù)據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加強秸稈獎補政策宣傳,做好秸稈獎補資金的公示公開工作,及時在部門網站或公示欄公開秸稈綜合利用獎補政策,并對擬獎補對象、資金分配結果等按要求予以公示,確保公開透明、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七條 資金監(jiān)管。加強獎補資金財務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涉及引入社會資本的,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專款專用。省級及以上獎補資金一律不得用于工作經費等方面支出,必須全部用于秸稈綜合利用相關項目,原則上當年用完。要做到省補資金和縣配套資金分賬核算、分別列支。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存在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秸稈獎補資金等違反本細則規(guī)定行為的,一經查實應扣回獎補資金,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惡意騙補的企業(yè)和市場主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理,且三年內不允許申報秸稈綜合利用獎補項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 縣財政局、縣農業(yè)農村水利局、縣生態(tài)環(huán)境分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開展專項工作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財政分配專項資金的參考依據。
第九條 本細則由縣財政局、縣農業(yè)農村水利局負責解釋,本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祁財農【2021】44號文件同時廢止。
秸稈產業(yè)化利用企業(yè)項目申報條件及申報名錄(參考)
申報條件:擁有秸稈產業(yè)化利用成熟技術模式,年利用秸稈量500噸(含500噸)以上,在安徽省內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企業(yè)秸稈產業(yè)化利用方式包括秸稈肥料化(不含秸稈機械化還田、堆肥)、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不含發(fā)電)、原料化利用等。
申報名錄:
1.秸稈能源化:秸稈固化、秸稈炭化、秸稈沼氣、秸稈熱解氣化、生物質天然氣、秸稈纖維素乙醇、秸稈活性炭等能源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秸稈發(fā)電獎補政策仍按《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農作物秸稈發(fā)電實施財政獎補的意見》(財建〔2014〕958號)執(zhí)行)
2.秸稈原料化:秸稈人造板材生產、秸稈復合材料生產、秸稈清潔制漿、秸稈木糖醇生產、秸稈糠醛生產、秸稈呋喃聚酯生產、秸稈可降解包裝材料、秸稈墻體材料、秸稈盆缽、秸稈造紙、秸稈編織、秸稈纖維草毯(礦山修復)等原料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
3.秸稈肥料化:以秸稈為原料的固、液態(tài)有機肥,葉面肥、專用肥、混合肥、炭基肥,(產品質量符合現(xiàn)行有機肥料行業(yè)標準,有機肥NY525-2012標準、生物有機肥NY884-2012標準)等肥料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
4.秸稈飼料化:秸稈青貯、秸稈黃貯、秸稈堿化、秸稈氨化、秸稈壓塊飼料(包括顆粒飼料)加工、秸稈揉搓絲化加工、秸稈蒸汽爆破等秸稈飼料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
5.秸稈基料化:利用秸稈生產食用菌基質、水稻育秧基質和其他栽培基質、秸稈發(fā)酵床養(yǎng)殖的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