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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宿州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該如何申請?申請認定材料、程序及申請補助條件內容是怎樣的?詳情如下,要咨詢具體申請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做免費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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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認定材料
(一)申報函: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局或省屬單位推薦申報省級傳承基地的函,對申報工作總體情況進行說明,并附推薦單位相關信息匯總表(附件1);
(二)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申報書(附件2);
(三)其他有助于說明該申報單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輔助材料(附件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省級傳承基地候選對象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實名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提出。
根據公示結果,審定省級傳承基地名單,予以公布并授牌。
宿州市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認定程序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局對本地符合申報條件的傳承基地進行審核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正式推薦申報;省屬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經其主管單位同意后,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提出申請。
各市(省直管縣)申報數量最多不超過本市(縣)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總數的30%。
宿州市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認定條件
安徽省行政區(qū)域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保護、傳承傳播、利用發(fā)展等活動,成效顯著且能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的企事業(yè)單位或社會組織,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
(二)傳承至少1項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有至少1名長期、固定開展該項目傳承活動的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入駐;
(三)有較為固定的傳承活動場所(原則上不少于100平方米),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健全的管理制度、專職的管理人員和開展傳承活動必需的經費保障;
(四)有較為明確的傳承計劃和階段性目標任務。重視整理、保存相關資料,建有系統(tǒng)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檔案或數據庫;
(五)以授徒或培訓等方式培養(yǎng)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支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且成效顯著。
同等條件下,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單位和助力鄉(xiāng)村振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單位。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原則上不再認定為省級傳承基地。
宿州市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認定申報時間
省級傳承基地于每年6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廳報送上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并送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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